請問去年的汽車燃料稅未繳
請問我有一張去年七月份的汽車燃料稅好像是4400的樣子1600cc的車到現在還沒去繳請問各位大大這樣我如果現在要去繳1.我要去哪補單2.我總共 罰金要繳多少費用
一般稅在徵收時
稅單上都會註明繳納期限及[逾期繳納時公庫要計算的:逾期__天加徵滯納金]的欄位你可以先用舊稅單上右下角的查詢電話去確認是否已繳納詢問的理由可以用:因為在整理稅單時
發現好像少了一期的單子
印象中每期都有準時繳納
因找不到稅單
可否請用身份證字號或車號幫忙查一下!當然是沒有的
所以可以再客氣的請他補一張稅單給你.如果沒記錯
繳納日期會再延至最近一個月
免繳滯納金及加計利息.請持行車執照向當地稅捐稽徵處或監理所站都可申請補發;亦可利用通信方式或電話申請補發
請洽監理所主管課或稅捐處.依表應該是7
120元
還是你弄錯項目
是燃料使用費嗎?汽缸總排汽量(立方公分) 稅額(每車乘人座位九人以下者) 自用(全年) 營業(全年) 500以下 1
620 900 501 - 600 2
160 1
260 601 - 1200 4
320 2
160 1201 - 1800 7
120 3
060 1801 - 2400 11
230 6
480 2401 - 3000 15
210 9
900 3001 - 4200 28
220 16
380 4201 - 5400 46
170 24
300 5401 - 6600 69
690 33
660 6601 - 7800 117
000 44
460 7801以上 151
200 56
700 如果不是用補單的方式延期
直接用原稅單去銀行繳納的話.....罰則摘要如下:1. 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逾規定徵稅期間繳稅者
每逾二日按其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至逾三十日為止
逾三十日仍未繳納者
移送法院強制執行。
2. 逾期未完稅之交通工具
在滯納期滿後使用經查獲者
除責令補稅外
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
報停、繳銷或註銷牌照之交通工具使用經查獲者
除責令補稅外
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3. 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第十一條規定
經查獲之交通工具
主管稽徵機關應責令補稅領照並處以應納稅額一倍之罰鍰(使用牌照稅法第十一條係規定臨時牌照及試車牌照之領用
應納稅額之計算日期間等規定)。
所以罰金(滯納金 遲延息)=(7120*1%*15) (7120*利率*遲延天數/365)如果是燃料使用費
小自客汽油車
應該是4
800元.請再確定!!如果是燃料使用費
可直接進電子公路監理網
點選查詢[繳納汽車燃料費(可線上轉帳)]
輸入[車主身分證號或統一編號]及[車號]
及[監理單位]後
即可得知是否已繳納
要繳納
再依線上指令步驟進行即可.https://www.mvdis.gov.tw/wps/portal這個部分沒有滯納金跟遲延息.以上資料希望有助於你
快去確認稅費項目及補繳.祝好運~
參考資料
http://www.mvdis.gov.tw/
以下有你所需要的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80512956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91309776
系統一直給我超過字數的訊息
無法再做補充說明
在此補充一下:查了自己的稅單
七月繳的是燃料使用費
不是稅(使用牌照稅是在四月繳)
所以你可以直接去電子公路監理網做線上查詢與繳納即可~
4800變成9600
應該不是罰款吧~該不會你是二年沒繳
問稅捐稽徵機關及監理所皆可
汽車燃料稅,交通工具,身份證字號,當地稅捐稽徵處,使用牌照稅法,主管稽徵機關,汽車燃料費,行車執照,線上指令,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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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9020202640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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