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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繳水費被停水了‧‧怎辦?!
忘記繳水費被停水了
而且那張通知單我也搞丟了
要怎樣辦理復水?!
我是租房子的
每個月寄來的水電費都是寫房東的名子
我現在該怎樣復水?!
要帶什麼證件還是帶些什麼‧‧麻煩有經驗的告訴我
我住台中市西屯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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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催繳單』電費跟水費繳的地方是不是一樣阿?!
不是超商喔!
以上幾點麻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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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事業得對「欠繳應付各費逾2個月
經限期催繳仍不繳付者」才會停止供水。
(營業章程第34條第1項第4款)欠費停水處分
復水時須繳付: 舊欠各費、復水費。
因為你是租屋的所以還是需要跟房東說一下
才會比較好辦理催繳單 電費跟水費繳的地方是一樣的TEL:04-2224-4191 FAX:04-2224-4201地址:40425 台中市雙十路二段2-1號自來水公司 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876 參考資料 如果還有問題 可以撥打上面的免付費電話 或是在發問 謝謝 ~
妳打給房東 詢問看看 或者你也可以請他去繳事後給他錢 就可以了
http://www.water.gov.tw/04service/ser_e_list.asp?statio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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