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申報綜合所得稅節稅與扶養問題
我個人薪資 給付總額411239 扣除稅額2322 職工福利金 給付總額6837 勞保費自繳部份 4212 健保自繳部份 4422 其他保險費 72000 捐款 1000 中獎發票 給付總額4000 扣繳稅額800我父親、母親兩人共同在自家從事美髮業
收入不固定
也不會有工作收入的扣繳憑單
勞健保投保單位為理髮公會(或工會
此兩者我不清楚有何差別)
平日有繳納營業稅!
1.否我申報扶養父母親會比我個人申報來得划算?2.該用標準扣除還是列舉扣除?3.承問題1
若為申報扶養父母親
那麼父母親的所有收入是 否也要一併申報?拜託稅務達人們幫我解惑
或是能直接算出我應繳的稅額(最省錢的)
有勞各方達人了
感激不盡!
壹、其他保險費 72000
如果是壹人的保費
因為限額是二萬四
加上勞保費自繳部份 4212健保自繳部份 4422 捐款 1000
並未超過46000;所以用標準扣除額比較划算;如果扶養父母
其他保險費 72000是包含父母
每人二萬四時
就用列舉扣除。
貳、父親、母親兩人共同在自家從事美髮業
平日有繳納營業稅!
美髮業的負責人應該是父母其中ㄓㄧ吧
假定是父親
那母親可以申報扶養。
如果是母親
父親可以扶養。
叁、至於負責人如果要扶養
要看她的營利所得
如果不是使用發票
則把伊年四次營業稅單上面的營業額相加
乘以百分之六;就是負責人的營利所得。
如果營利所得超過免稅額77000
就不是無謀生能力之人
您不能扶養
如果超過201000;負責人必須單獨申報所得稅。
肆、如果您報扶養父母
父母親的所有收入是要一併申報。
我的部落格【稅服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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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8051601505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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