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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63

請幫我算96年應繳綜所稅金額

所得總額419060元

扣繳稅額1446元

母親的建保費4263元

我的健保費4263元

我的保險費65100元

想撫養父母及弟

父有工作但領現金無扣憑

以前沒報過所得稅(我現在報撫養父親的會害他被追繳以前的稅款嗎?)

母無工作

弟74年次在當兵下士一個月約領8000元(請問可以領養弟弟嗎)

煩請大家幫我算繳交的稅款

謝謝大家!!
1.你無法養你弟弟2.若你養妳爸爸和媽媽且未滿70歲以上大略計算方式如下419060-78000-77000*3-46000=6406064060*6%=應繳稅額3844已經繳款1446故再補2398以上因你和你母親之健保費 你保費=32526不超過46000無法用列舉故採用標準扣除額你爸爸沒有健保費?還有你雙親和你自己醫療費用都可以加總你爸爸媽媽沒有保險?若有的話一人可以扣除240003.你說以前你爸爸沒有報稅現在是否會被追稅因不知道你父親當初是否需申報且要繳稅若以後要成為合法國民

那就報看看不然拖越久可能罰則越高4.你勞保和團保都屬於一人只有24000保險可以扣除 參考資料 經驗
你如果沒有其他的應該還是用簡式申報吧~保險費一個人能只報24000~加上你的勞健保還不到列舉的額度~簡式就行了~~~~~應該都能扶養~~應該是不會被追繳~如果他沒有所得稅單的話

~不過那你父親有勞健保嗎

有勞健保的話

雇主應該會開所得稅單給你~~~~~~~至於你要繳的稅~~~**草算一下

應該可以不用繳稅吧~不過要申報你才能退你扣繳的稅額~~~~-
免稅額.....................每人77

000元薪資所得扣除額.....每人78

000元標準扣除額.............單身46

000元 以前沒報過所得稅(我現在報撫養父親的會害他被追繳以前的稅款嗎?) 不會的以前沒報過所得稅

可能是所得額未達到報稅標準吧! 你弟弟如果是去年才去當兵

那95年綜合所得稅申報

還是可以申報撫養。

以標準扣除額申報計算如下 419060元-(77000*4 78000 46000)=-1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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